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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申办公证应履行什么义务
发布时间:2020-11-10
       当事人申办公证应履行的义务有三项: 
       1.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; 
       2. 提供真实、合法、充实的证明材料; 
       3. 按规定标准支付公证费。

       当事人履行“说明情况”和“提供证明材料”的义务,是公证机构对申办公证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了解、作出正确判断和认定的必要前提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,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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